法科大学作为高丽大学校的重要学科,与高丽大学校共同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,高丽大学校法科大学其前身是,于1905年秉承时任大韩帝国内阁成员的李庸逸先生意志,以及它所倡导的自守自强思想设立的——私立宝成专门学校法学科。私立宝成专门学校法学科作为当时开化期的唯一私立法学教育机构,对于韩国法学教育的创立及其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私立宝成专门学校法学科培养人才的方式,与过去法官养成所以速成方式培养人才的方式不同,它不仅创立了由专门的高等教育机关培养法官的教育模式,而且在1919年后,随着建立由4-5名专任教授和多位时间讲师(计时讲师)构成的教师队伍,在韩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中,发挥了名副其实的先导作用。在此以后,随着私立宝成专门学校发展为具有综合大学性质的高丽大学校,私立宝成专门学校法学科也发展为高丽大学校政法大学法学科。1955年高丽大学校政法大学法学科又发展为现在的高丽大学校法科大学。但是,当时的法科大学有法学和行政学两个学科。后来由于行政学科发展为独立的行政大学,法科大学最终在1981年发展为只有一个法学学科的法科大学。
自1905年起高丽大学校法科大学,在其长期的发展历程中,不仅培养了活跃于政治、法律与经济等社会生活诸多领域的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,而且其自身也在与德国的Marburg大学、法国的Arery大学等知名大学的交流中取得了长足发展,目前已发展成为教授阵容强大、国内外知名度高,并且名副其实的韩国一流法学教育机构。高丽大学校法科大学现任学长为蔡利植教授。高丽大学校法科大学现有26名专任教师;有各类在校生1400余名。